1、少年甲组、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2、少年乙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丙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4、儿童甲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5、儿童乙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6、儿童丙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7、儿童丁组: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8、幼儿组 :201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报到时检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不接受复印件、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报名,没有二代身份证不接受报名。
八、比赛项目:1、少年甲组、儿童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男、女混合双打。(各单位双打可报一对双打,混双可报两对选手)
2、少年乙组、儿童乙组、儿童丙组、儿童丁组、幼儿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九、竞赛办法: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各单位运动员,允许小年龄参加大年龄组比赛,单打可以报回到原组别。
3、 团体比赛:
(1)采用世锦赛男团赛制。每场五盘三胜,每盘五局三胜。
(2)各组别不限制握拍打法。
(3) 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分组和每组队数,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确定。第二阶段各组前两名重新抽签。
(4) 团体赛必须3人参赛,不允许二打三。
4、单打比赛:单打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方式进行。
单打比赛的第一阶段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二阶段进入前十六名以后采用五局三胜制。
5、比赛用球为(ITTF认证)银河牌钜力H40+紫三星精选球(新加坡WTT同款)
十、录取名次:1、男、女团体,男、女单、双打及混双,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评选精神文明奖。
3、评选优秀教练员奖
4、凡是在比赛全程坚持使用银河乒乓球拍比赛的运动员,取得各组别单打冠军的奖励人民币1500元,或者价值2000元的银河体育器材。取得各组别亚军的运动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者价值1500元的银河体育器材。取得各组别第三名的运动员奖励人民币500元,或者价值1000元的银河体育器材。
5、(1)各队使用银河底板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标注使用银河底板
(2)必须全程使用银河底板参赛。
(3)负责当场比赛的裁判员要在赛前检查球板,赛后在成绩表上签字。
(4)本办法只限于单打比赛。
十一、报名与报到:1、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2-5名,每个团体可报运动员3-5名。
2、报名表按运动员水平高低依次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各单位要指定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和微信。
3、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电子稿名单按要求发送向阳杯专用报名邮箱(xiangyangbei@163.com)和王志强微信。
4、报名联系人:王志强
手机:13966650088(微信同号)
5、各队请提前七天电告到达的时间、车次、人数、车站名称,以便安排接站。
6、报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三环路189号海亮教育园念心湖酒店大堂。
组委会提供机场、车站接送服务,直接送到入住宾馆(费用自理)
接送站联系人及电话:马奇立
+86-13606850299
7、请各队务必于8月4日12时前报到。(正式比赛将在8月4日下午开始)
十二、参赛经费:1、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和交通。运动员、教练、家长食宿费标准为220元/人/天。
2、人身意外保险请各参赛队在本地购买,未购买意外保险的参赛队一切后果自负。提前返程食宿费不退。
3、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50元,每个运动员交号码布费10元。
4、为了保障各参赛单位报到的有序性,参赛单位报名同时需缴纳参赛全部费用。
汇款账户:浙江海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汇款卡号:1211024019200126607
汇款之前请提前联系确认报名、汇款事宜。
十三、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定于8月4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诸暨市海亮教育园召开。(暂定、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下发补充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向阳杯”执委会。
“向阳杯”乒乓球赛执委会2024.5.5说明:报名表也可自制,但必须有以上所有内容。报名后电话联系承办方,确定报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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