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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红双喜·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 比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乒乓学院    时间: 2024-11-22 16:34
标题: 2013年“红双喜·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 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乒乓球协会
              河北省保定市西部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比赛日期:2013年7月12日—18日
四、比赛地点:保定市体育馆,保定市第一业余体校。
五、参赛单位:会员单位,欢迎非会员单位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竞赛组别:
青少年组:1994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少年组:1998年1月1—1999年12月31日
儿童甲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儿童乙组:2002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儿童丙组: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儿童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竞赛项目:
青少年组(分为94年组、95年组、96年组、97年组)和少年组(98年组、99年组)分别进行团体、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双打每队限报2对)
组:分别进行团体和单打比赛。
八、参赛要求: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5人,每队可报运动员3—5名。
(二) 同一组别报多个队的,在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中只计一队的成绩,在第二阶段的比赛照常进行。请各单位务必在报名单上注明一队、二队。
(三)本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如果提组,团体赛、单打赛、骨龄测试和文化考核(儿童乙组和儿童丙组)必须在提升后的年龄组进行,不得回原年龄组。
(四)儿童乙、丙组参赛要求:
1、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三人上场比赛,不能“二打三”。
2、团体比赛必须有直板选手登场参赛,并且团体赛和单打比赛打法一致。
(五)参赛资格审查:
1、根据国家乒羽运动管理中心要求:所有组别的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港、澳、台籍参赛队员需提供相应证件)。组委会在赛前对运动员的身份证进行检查。
2、儿童乙组、丙组运动员必须在大会规定时间内进行骨龄检测,同时进行文化水平检测。两项检测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使用四十毫米红双喜牌白色乒乓球。
团体赛:
1、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A—X B—Y C—Z A—Y B—X)
2、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排出全部名次。
3、全赛程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制。
单打、双打、混双比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或视参赛人数确定,排出全部名次。
2、赛程全部采用五局三胜制。
十、奖励办法:
(一) 团体比赛的奖励视报名队数而定:团体比赛,会员单位排出全部名次,非会员单位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并列名次;单打比赛奖励前八名,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混排。
(二)比赛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
(三)执委会将组建乙组、丙组男女队参加本年度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会员单位和获得本届男女乙组、丙组团体前两名的单位优先参加总决赛。
十一、报名办法:
(一)必须使用统一报名表,按照附件表格填写《报名表》、《登记表》和《骨龄测试登记表》,打印、粘贴照片后盖公章发特快邮政专递,同时将电子表格发往报名邮箱。直板运动员必须标出。否则不予编排。
运动员每人需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1张办理比赛登记表(留档对照1张办理运动员证。领队、教练员和家长交照片一张,请在照片后面写好单位、姓名、性别、职务,用来办证。无证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二) 报名日期截止到6月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编排、责任自负。
(三)报名方法:
1、本次比赛报名分两部分: 一是把报名表等打印、张贴照片后通过特快邮政专递邮寄,联系人:王军,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实验小学,邮政编码:266400,电话:13884953266;二是将所有表格发送电子邮件给“王军”wangjun370284@163.com)。
2、参赛单位需预先缴纳参赛费,编排后不按时参赛者不退参赛费。打款账号:中国银行6013821000642991800(王军)。打款以后将回执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起寄出。
(四)报名后,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报名的,须在6月15日前告知,凡每更改一名(一项)须交纳报名更改费用50元。
(五)组委会收到报名表会及时反馈;如果在邮寄一周后没有回信,请电话联系确认。
十二、参赛经费:
1、会员单位不收参赛费,非会员单位缴纳参赛费600元。2、食宿费:每人每天120元, 提前返程者食宿费不退。3、运动员报名费每人50元。4、骨龄检测费每人50元。 5、学生家长食宿费每人每天140元。6、号码布、运动员证制作费10元。7、接送站和赛场往返交通费每人30元。
十三、预定返程车票:
1、鼓励各单位自己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定返程票者请认真填写《预定返程票登记表》随同报名表一并寄出,各单位按照常规在订票前预付车票总额的30%,打款账号:工商银行6222020409029178673(孟鹏飞)。
2、未寄出《预定返程票登记表》的单位视为自行解决。
十四、报到:
报到日期:乙组、丙组运动员在7月12日开始报到,7月12日上午至7月13日上午进行骨龄测试(中午骨龄测试结束),27日13号下午2时进行文化检测;其他组别运动员务必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报到;7月14日开始比赛
报到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电力培训中心(保定市乐凯南大街789号),电话:0312—3246888。
接站:各单位请提前报告日期、时间、车次、人数,到站地点,以便接站。联系人:徐慧民,15930927979张春生:13091234555。
十五、领队、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
7月13日下午5时在保定市电力培训中心会议室举行。
十六、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队在当地自行办理,责任自负。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可咨询“王军”(手机:13884953266  QQ:1961303597)。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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