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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青岛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青岛汾阳路小学(青岛李沧区豪伦乒乓球俱乐部) 三、比赛日期:2014年7月15日—21日 四、比赛地点: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会员单位和部分非会员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额满为止,不接待家长)。 六、竞赛组别: 青少年组:1995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少年甲组:199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 儿童甲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儿童乙组: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儿童丙组: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儿童丁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竞赛项目: 1、青少年组、少年组分别进行团体、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 2、儿童乙组进行团体、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每名队员限报2个项目、双打项目每队限报1对)。 3、儿童甲组、儿童丙组和儿童丁组进行团体和单打比赛。 八、参赛要求: (一)报名1—3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报名4—6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7个组别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二) 同一组别各单位只能报一个队,每队可报运动员3—4名。 (三)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如果提组,团体赛、单打赛、骨龄测试和文化考核(儿童乙组和儿童丙组)必须在提升后的年龄组进行,不得回原年龄组。 (四)儿童乙组、丙组参赛要求: 1、团体比赛中须有三人上场比赛,不能“二打三”。 2、团体比赛须有直板选手上场参赛,且团体赛和单打比赛打法一致。 (五)参赛资格审查: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能参加比赛),港、澳、台、外籍参赛队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2、儿童乙组、丙组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骨龄检测,同时进行文化水平检测。两项检测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使用四十毫米红双喜牌白色乒乓球。 团体赛: 1、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A—X B—Y C—Z A—Y B—X) 2、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视情况而定,排出全部名次。 3、全赛程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制。 单打、双打、混双比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视情况而定,排出全部名次。 2、赛程全部采用五局三胜制。 十、奖励办法: (一) 团体和单打比赛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会员单位排出全部团体比赛名次,非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排并列名次;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混排单打名次。 (二)比赛评选“最佳参赛队”、“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 (三)执委会将组队参加本年度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会员单位和获得本届男女儿童乙组、丙组团体前两名的单位优先参加。 十一、报名办法: (一)使用统一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加盖公章后寄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实验小学、文化路52号,邮政编码:266400,联系人:王军,电话:13884953266),同时将电子表格发往报名邮箱:1961303597@QQ.com。直板运动员必须标出,否则不予编排。 运动员、领队、教练员须办理参赛证,缴纳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性别、单位、组别或职务)。无证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二) 会员单位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30日,非会员单位报名日期为5月30日至6月15日。逾期不予编排。 (三)参赛单位须预先缴纳参赛费和报名费,编排后不按时参赛者不退费。打款账号:中国银行6217 8560 0002 2770 597(王军)。报名以前请提前联系;打款以后将回执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同寄出。 (四)报名后,需更改报名的,须在6月20日前告知;之后凡每更改一项交纳更改费用50元。 (五)由于接待能力所限,本次比赛规模在400人,报名之前请提前联系报名事宜;执委会收到报名表后会及时反馈;如果在邮寄一周后没有回信,请电话联系确认。 十二、参赛经费: 1、非会员单位参赛费1000元,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不收参赛费。2、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15日报到收7天费用,16日报到收6天费用,不分早晚、按天计算, 提前返程者食宿费不退)。3、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4、骨龄检测费每人80元。 5、号码布、运动员证制作费10元。6、接送站和赛场往返交通费每人40元。 十三、关于返程车票: 鼓励各单位自己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预定返程票者请提前联系。 十四、报到: 报到日期:乙组、丙组运动员在7月15日开始报到,7月15日上午至7月16日上午进行骨龄测试(中午骨龄测试结束),16号下午2时进行文化检测;其他组别运动员务必于7月16日下午5点前报到;7月17日开始比赛。 报到地点:参赛队伍分别住在四个宾馆,报到时由接站人员告知。 接站:各单位务必提前10天告知到达青岛的日期、时间、车次、人数,到站地点,以便接站。联系人:王世正,电话:13864218338,13165323137。 十五、领队、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 于7月16日下午5时召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队在当地自行办理,责任自负。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可咨询“王军”(电话:13884953266 QQ:1961303597)。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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