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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2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胡37    时间: 2022-4-22 18:26
标题: 2022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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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湘郡常德实验学校
  三、比赛时间:
  2022年7月8日-10日
  四、比赛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五、比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混合年龄)和女子团体(混合年龄);
  (二)各年龄组男子单打和各年龄组女子单打。
  六、年龄组别:
  (一) 70岁以上组: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 60—69岁组:1953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 50—59岁组:1963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出生者;
  (四) 40—49岁组:1973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五) 30—39岁组:1983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本次赛事的报名单位为各历史文化名城(以国务院最新公布的城市名单为准)的城市乒协,不接受个人报名。
  2.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赛,户籍所在地必须是所代表的城市(地级市或县区)。
  3.团体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城市市民,不得跨城市组队。
  4.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 团体赛中,允许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场次比赛,单打比赛不得跨年龄组。
  6. 参赛运动员不能是在本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7.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8. 关于安全的相关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人员应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参赛人员报到时,应出示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9.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
  (1)本项赛事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以办赛地属地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为开展依据。
  (2)所有涉赛人员均必须服从和执行办赛地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二)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补充通知报名,详情请查询官方网站发布的本项赛事补充通知。
  2.承办单位于赛前一个半月将补充通知发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报名时间、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若干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解决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比赛开始前7天24:00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限制参赛名单。
  4.所有代表队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赛会组委会。
  5.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队医1人,参加团体赛的队数为该队可报教练员人数。
  6.每个单位报名参加团体的队伍必须保证每个年龄段1人,最多报6人,报名运动员均可参加单打的比赛。
  (三)参赛费用:
  1.竞赛服务费:
  (1)团体:200元/队
  (2)单打:中国乒协会员:50元/人;
  非中国乒协会员:100元/人
  2. 新疆和西藏地区的运动员参赛免收竞赛服务费。
  3. 本次比赛采取竞赛和接待相分离的形式,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等相关参赛事宜。承办单位承担竞赛相关费用。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其中包括所有参赛运动员使用的器材均必须符合国际乒联的相关标准。
  (二) 团体比赛采用五五对抗制(5个年龄段):
  1.小组循环赛阶段:打满五场,记分采用4-2-1-0的积分方式:即获胜方得4分,负方若2:3得2分,若1:4得1分,若0:5或弃权得0分。最终小组赛成绩按照积分排定名次,积分相同时按相互间重新算积分排定名次,如积分还相同,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确定排名。
  2.淘汰赛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
  3.两个阶段中,每个年龄段的出场顺序均由赛前抽签决定。
  (三) 包括团体和单打在内的全部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制。
  (四)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队必须统一着装。
  九、比赛器材:
  (一)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
  十、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
  1.录取名次:参赛队多于16个队(含)时录取前八名,否则录取前三名。
  2.奖励:均获得由中国乒协颁发的相应名次成绩证书和奖品(以乒乓球器材和装备为主)。
  (二)单打比赛:
  1.参赛人数多于32人(含),录取前八名,否则录取前三名。少于8人参赛时,组委会有权进行并组调整。
  2. 奖励:均获得相应名次的成绩证书和奖品(以乒乓球器材和装备为主)。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
  (二)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详看赛事补充通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87186848。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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