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一个非常奇怪的题目:关于乒乓球击打形态的遐想。
难道这乒乓球击打的形态还需要遐想?是真遐想、还是假遐想?是合乎逻辑的想,还是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
且听我一、一道来。
所谓乒乓球的击打形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攻球动作。特别是有一种观点认为:首学乒乓球,必须先徒手挥拍3个月以上,待动作定型並建立了肌肉记忆后方可上台实打。
这就是典型的动作决定论。
这自然就会让人浮想连篇,这是练动作造型呢,还是练击打手感。
很明显,在没有球可击打的情况下,练的只能是照葫芦画瓢的造型。而这种造型,就是为造型而造型,毫无力道可言。甚至于还可以看到:木偶般的转体,敬少先队礼般的挥拍。脚下来回踮,屁股两边扭,极尽造型摸仿之蠢象!
做一个比喻:百米短跑运动员冲刺时的瞬间镜头和奔跑时的造型,的确让人赏心悦目。但若想学习短跑,竟以为会摆个冲制造型便可掌握短跑之精髓,必定让人笑掉大牙。
这与乒乓球的徒手挥拍同样南辕北辙。只是徒手挥拍更有迷惑性。若是正确的徒手挥拍,尚可理喻。但错误的挥拍,把正确的协调发力给割裂、修正,只能是误人子弟。
短跑冲刺的造型,是全力奔跑、冲刺的结果,而乒乓球的攻球挥拍形态,同样是全力击打的结果。两者殊途同归。
而这两者最大的相同:都是动态的,都是调动全身的力量于目的。
没错,目的才是本。要跑的更快,要击打的更有速度和旋转。
因此动作是形,目的才是本。
何况乒乓球更有速度和旋转的千变万化,更不可以为练了某种动作便可一了百了。
而真正一了百了的东西正是:对动作击打的协调发力以及正确的手感。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击打动作,都是在此基础上的"百花齐放"。
这正是:
乒乓遐想自由行,
挥洒东西归类情。
莫把教条当圣旨,
认得实质倍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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