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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中国乒协少委会“向阳杯”执委会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三、时间:2015年8月1—2日报到;8月3日至8月7日比赛 四、地点:辽宁省抚顺市健娱乐运动中心 五、比赛组别: 1、少年组:12---14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甲组: 11岁 (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乙组: 10岁 (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丙组: 9岁 (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不接受复印件、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报名,没有二代身份证不接受报名。港、台、外籍参赛运动员报名需提供相应证件,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组委会将用专用仪器检查第二代身份证,并对儿童甲、乙组队员进行骨龄检查。超骨龄的运动员不能递升组参加比赛。 六、比赛项目:少年组、儿童甲、乙、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七、录取名次: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向阳杯”执委会”将组建甲组、乙组男、女各两队参加2015年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 八、参赛单位:“向阳杯”各会员单位和少部分邀请单位(报满截止)。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比赛: (1)采用世锦赛男团赛制。每场五盘三胜,每盘五局三胜。 (2)甲组乙组每场比赛上场的3名运动员中必须有一名是直拍打法(直拍打法包括正胶、反胶、生胶、长胶。请在报名时标注直板运动员)。 (3)除东道主可报二队外,每单位每组别限报一队。每个组别可报运动员3—4名。 (4)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分组和每组队数,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确定。第二阶段各组第一名抽签进入固定位置,第二名以后抽签进位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十六名。 (5)团体赛必须3人参赛,不允许二打三。 3、单打比赛:单打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加附加赛的比赛方式决出前八名。 (1)单打运动员的打法必须和团体比赛中的打法保持一致。 (2)单打比赛的第一阶段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 4、比赛用球为红双喜三星白色乒乓球。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报运动员15名以下者可报教练1---2名,报运动员15名以上者可报教练1---3名. 2、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加盖公章。运动员按水平高低依次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握拍、打法等。 3、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20日之前寄出,逾期责任自负。(以邮戳为准,报满500名运动员截止) 5、报名联系人:王小军 手机:15194532053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东方三小 (洛阳市陕北二路2号) 邮编:471003, 李琪(辽宁、吉林、黑龙江)15842377775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公园一校 邮编:113008 6、各队请提前电告到达的时间、车次、人数、车站名称,以便安排接站。 接站联系人:新抚区文体局尚青 联系电话:13904932303 7、报到地点:抚顺市委党校 大会安排:8月1日至2日进行骨龄测试。(截止到2日14时止) 十一、参赛经费: 1、各参赛单位交会费500元,邀请单位交会费600元。运动员参赛报名费100元/人,需拍骨龄的运动员交骨龄费80元/人。 2、食宿费标准为150元/人/天,人身意外保险请各参赛队在本地购买,未购买意外保险的参赛队一切后果自负。提前返程食宿费不退。 3、沈阳站、沈阳北站、沈阳桃仙机场负责接站,接站费50元/人。抚顺市内接站每人十元。 4、请各单位自行购买返程车票。 十二、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定于8月2日晚8时在抚顺市委党校会议室召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向阳杯”执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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