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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管理中心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赛事组织: 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陈静俱乐部 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 四、协办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青少年乒乓球协会 五、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8年7月7日——7月14日 竞赛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体育馆 六、竞赛组别: 甲A组:2000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甲B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甲C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甲D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乙A组: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乙B组: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乙C组: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乙D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竞赛项目: 1、各组别男女团体、单打; 2、乙 A组男女双打、混双。 八、参加办法: 1、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报名20人以上限报教练员4-6人。参赛各组别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3-5人,各组别限报1-2个队。 2、乙A组、乙B组每个团体赛必须有一名直拍打法运动员上场比赛,否则不允许参赛,其他组别不限。各组别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团体和单项参加组别必须保持一致,不允许窜组。 3、乙A组每队最多可报2对双打,4对混双。 4、乙A组每名队员限报2个项目(团体、单打、双打、混双,四选二)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使用红双喜40+毫米白色乒乓球,执行国际乒联关于“11分”制,一分钟暂停,“无遮挡发球”的竞赛规定。 2、男、女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 ⑴ A-X ⑵ B-Y ⑶ C-Z ⑷ A-Y ⑸ B-X 3、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办法,组数和每组队数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在7月8日领队会议上确定。第二阶段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的比赛办法决出1—8名。 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办法,组数和每组队数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在7月8日领队会议上确定。第二阶段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的比赛办法决出1—8名。 4、团体赛必须三人参赛,不允许二打三。 5、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全部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1-8名。 6、男、女团体赛每场比赛,各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的办法进行。 7、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作为参赛依据,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无效。 8、允许个人报名参加单打比赛。 9、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作为参赛依据,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无效,港、澳、台、外籍参赛队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十、报 名: 1、各单位务必按照报名表要求填写,必须电脑打印(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上必须填写身份证号,境外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当地身份号或护照号,否则报名无效)。 2.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运动员报名单于2018年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030891551@qq.com邮箱。(额满即止会员单位优先), 各单位报名单加盖公章报到时上交组委会。 报名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13724393606 承办地联系人:袁婧涵 联系电话:13652333213 十一、报到方法: 请各参赛队于 2018年 7月7日全天至7月8日 16时前到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前海店)报到,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业一路8号,报到联系人:袁婧涵 联系电话:13652333213或宝悦酒店报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98-12号。报到联系人:姚礼鹏 联系电话:13560776643 所有运动员需于 7月8日 16时前报到,进行信息采集,否则不能参 加比赛。 组委会提供接送站服务,高铁车站单程每人50元。机场单程每人50 元或有意租车或包车的单位可联系,联系人:何云辉,手机:13692145811 十二、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乒羽运动管理中心要求:所有乙A(2007年组)、乙B(2008年组)组别出生的运动员报到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骨龄测试。其它各组运动员报到时检验二代身份证原件,没有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凡是超骨龄运动员不升组比赛,可参加大会组织的超骨龄组比赛,食宿费一律不退。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荣获各组男、女团体前8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颁发奖杯和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与证书、其他名次颁发证书);对获得各组别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2.会员单位排出全部团体比赛名次,非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排并列名次;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混排单项名次。 3.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和优秀教练员个人奖。 4.荣获本次比赛乙A、乙B组别男女团体前二名的代表队和队员将组队代表“幼苗杯”组队参加2018年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 5.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相关规定,本次比赛11岁组别(2007年组别)可根据成绩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四、费用及其它: 1、食宿费:7月 7日报到:170元×8天=1360元,7月 8日报到:170×7天元=1190元。团体参赛费每单位 500元、报名费每人 100元,运动员号码布每人10元,骨龄检测费每人 80元。家长如需食宿,280/人/天,随报名单上报家长食宿人数,以便大会安排接待。 2、各队将参赛费用汇至指定账号:深圳陈静俱乐部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前海企业公馆支行,账号:755931267010999。 3、定于2018年7月7日下午14:30开始至8日上午8:30-12:00对2007、2008年出生的运动员进行骨龄测试,过时不予补测。 4、7月 8日 19:00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到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前海店)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5、根据比赛安排,各项目赛后陆续颁奖。 6、各队入住大会食宿等费用一律不退。 7、请各参赛单位在本地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参赛队如发生问题一切后果自负。组委会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后果。望参赛各队高度重视、对运动员加强教育,确保安全。 8、赛后有意前往港、澳、台旅游的人员,请自行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有意报深圳旅行团的人员,可联系:深圳市飞杨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云辉 联系电话:88875000 13692145811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可咨询:胡翔,电话:13902476770。张超,电话:13724393606。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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