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娃娃杯”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执委会 二、承办单位 淄博高新区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河北银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淄博昶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 淄博东方文体有限责任公司 五、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3日 竞赛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体育馆 五、竞赛组别
少年甲组:2004年 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乙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丙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儿童甲组: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儿童乙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 31日出生者 儿童丙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 31日出生者 儿童丁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 31日出生者 幼儿组: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竞赛项目 少年组、儿童甲组: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混合双打; 儿童乙组、儿童丙组、儿童丁组、幼儿组: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若干名,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每队可报3-5人。 2、各组别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团体和单项参加组别必须保持一致,不允许窜组。 3、单项比赛参赛队伍每个团体限报2对双打、2对混双,不允许交叉、串团体、串队配对;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比赛使用银河40+白色乒乓球,执行国际乒联关于“11分”制,一分钟暂停,“无遮挡发球”的竞赛规定。 2、男、女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出场顺序为: ⑴ A-X ⑵ B-Y ⑶ C-Z ⑷ A-Y ⑸ B-X 3、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名次(三四并列第三名,五至八并列第五名)。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名次(三四并列第三名,五至八并列第五名)。 4、双打、混双比赛采用淘汰赛制,决出 1-8 名(三四并列第三名,五至八并列第五名)。 5、参赛运动员在团体和单打比赛中,其打法必须保持一致性。 6、团体赛必须三人参赛,不允许二打三。 7、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不能参赛。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九、报 名: 1、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联系人:张峻 13953362810 (微信同号) 王振媛 13969381966 娃娃杯执委会联系人:石海梅 联系电话:15842265688 3、因假期票务紧张,为保证各队顺利返程,请各队提前安排好返程的车票。 十、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4月28日18:00时前到淄博齐韵大酒店报到; 2、4月28日19:30在淄博齐韵大酒店8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十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赛运动员资格审定:一律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准,没有二代身份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荣获各组别男、女团体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2.荣获各组别男、女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3.大会评选精神文明队、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
十三、其它 1、运动员、教练员及家长食宿费标准: 4月27日报到:7天×200元=1400元; 4月28日报到:6天×200元=1200元; 2、运动员报名费:150元/人,运动员号码布10元/人。 3、为了确保报到接待时的良好秩序,请各参赛单位于 2023年4月13日前随报名单将参赛相关费用全部汇款至指定账户,比赛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项目为:竞赛服务费,如需开住宿费或餐饮费请与承办单位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15689069123。 单位收款账号: 户名:淄博昶宇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账号:801101401421010990 开户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行 个人收款账号: 户名:王振媛 账号:6228450286012062866 开户行:农业银行淄博张店支行 3、请各参赛单位在本地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报到当日将保险清单,参赛协议书一并上交赛事承办方,不参险和未签订协议书,一律不准参赛。如发生意外,组委会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后果。望参赛各队高度重视、对运动员加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娃娃杯”少儿乒乓球比赛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领队会上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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